第67章_我不成仙_正能量小说

第38章我不成仙

有人避开了激光射击的角度,欺进到了入口处近前,令华夏武馆的护卫队不得不与之短兵相接,展开了残酷的大战,刀剑碰撞,长枪铮鸣,一道道鲜血迸溅而出,染红了大地。

“对,金锋锐,最善于攻击,那么适合我的武技就应该是一些攻击力特别大的武技。”

“你们说什么呢,笑得这么高兴?”许佳直接从楼口那里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葛明看到许佳来了,一对小眼睛立刻笑得只剩下一条缝了,丝毫看不出几分钟前他还黑着脸。

我不成仙  为此备受震撼的王乐,并没有继续去透视寻找那位长老吸血鬼提到的一滴烛龙鲜血。

“《混沌炼体术》第一卷,名为‘五行粹体’,以游离在宇宙中的五行元力来洗练自身,除尽尘垢,以达混沌先天......”

“旅游?一个人?成绩通知单都不关心一下?你们平时形影不离的‘四人帮’现在怎么走散了?就算龙烈血去旅游,那他究竟去哪里了你也不知道?他要去多长时间你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你也不知道?哼……哼……”范芳芳皱着可爱的鼻子,冷笑着,“你要骗鬼啊!”

  从眩晕状态当中清醒过来的王乐晃了晃脑袋瓜子,心中满是震惊和意外还有困惑的想道:“小爷只是想要尝试着通过破妄法眼透视到白色玉简里的内容。”

我不成仙  只不过这次死在他手里的是异端吸血鬼罢了,除此以外,和以往的大开杀戒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不成仙在农村,遇到王利直这种事,一般都是老子不在的话由儿子来扶丧送终的,而王利直无儿无女,他们这家又是独脉,少故少亲,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大家都为难起来,农村不比城市,在这些方面特别的讲究,龙烈血可以把王利直的骨灰盒抬来村里,那是一回事,可把王利直的骨灰再送出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这一点上,张老根他们都很坚持,最后,还是张老根想了个主意,找了村里一个姓王的本份人家,让他们的孩子拜王利直为干爹,拜李贵珍为干妈,这样,这个孩子也就是王利直的半子了,有义务为王利直送终扶丧。当然为了这件事,张老根他们把智光大师搬出来不说,他们还包了一个红包给那个孩子家父母“压喜”,红包是多少别人也无从得知。这才有了刚才那小孩抱着王利直骨灰盒的那一幕,那小孩旁边的那个中年男子,自然就是这个小孩的父亲了。

小沟村不大,因此,没有用多长的时间,刘祝贵的二儿子就已经看到龙悍他们了,他装做若无其事的从龙悍他们走的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走出来,向龙悍他们走过去,他要看看龙悍究竟怎么个厉害法,可是还没有接近龙悍,龙悍身上有一些模糊的东西就就已经不敢让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来,那是一种无言的力量,有的人称它为气质,有的人称它为气势,在刘老二贫瘠的脑袋里,他无法分辩那到底是什么,但是,凭借着生物预知危险的本能,他知道,面前这个人,并不是他能惹的。龙悍的脸上毫无表情,轻轻的看了一眼他,他就觉得自己一下子像少穿了几件衣服,连悄悄夹在怀里的牛角刀都差点夹不住要要掉下来。与龙悍擦肩而过的瞬间,他这才仔细注意到一直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刚才,他一见龙悍的时候,整个眼里似乎都是龙悍的影子,连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他先注意到了龙烈血的校服,一看校服,他就知道了,龙烈血和他家老是三是一个学校的,因为那样子的校服,他家老三也有一套。再看到龙烈血那一脸天真好奇的模样,他就走了。走了几步,他再回过头看,龙烈血还是跟在龙悍背后亦步亦趋的,刘祝贵家的老二冷冷的笑了笑,回家去了。对他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凭他的感觉,他知道龙悍不好惹,可龙悍的儿子,嗯……,虽然个子稍微高那么一点,不过,一看就是那种在学校的乖学生,到时,如果龙悍不识趣,那也不要怪我了,看看到时候谁哭,嘿……嘿……

“太凶残了!”

“不错,与它最后的这个特性相比,我前面说的那些都不算什么了!”

“那个王利直生前好象帮过龙悍,村里有人说,这王利直这些年看病可花了不少钱,有些钱似乎就是那个龙悍给的!没想到王利直就这么死了,要是那个龙悍闹起来……”屋里的一个同宗满脸担忧的神色。

名额有限,人又太多!

那些洒落下来的水除了喷在那幢着火的建筑上以外,更多的,都流到了别处,在八二一大街靠近火源的这一个地方,近五十米的街面已经湿透,就如同下过一场暴雨。远处,着火的那个地方,有很多人人在大声的喊叫着、奔跑着,现场有些混乱。而在街的对面,离火源稍远的一个地方,好多路人驻足在了街边,仰着头,看着不远处冒着黑烟的那幢建筑物,带着好奇、惋惜或幸灾乐祸的表情感叹着,“好大的火啊!”

绝命飞刀的事情洪武没打算告诉别人,那面古碑很古怪,还是少一点人知道为妙。

  如果不是相当于武道地阶初期修为的公爵吸血鬼,那位长老吸血鬼就不会说重赏,让他们晋升到相当于武道地阶中期的领主级吸血鬼了。

  话音刚落,就见黄胖子毫不犹豫的回道:“哥哥我现在就去找师尊他老人家!”

“好吧!那谢谢你了。”

  王乐也没有送黄胖子和郑歌的意思,等二人离开后,王乐就盘坐在草席上,同时不忘从自己的法眼空间里重新取出记录古法炼体之数的白色玉简。

  王乐接过递来的盒子,如法炮制的塞进袍袖当中再将其放入法眼空间里面。

我不成仙“看来还是打劫来的快啊,我辛苦了**天,冒着生命危险才得到五个魔兽耳朵,这打劫一次就得到了四个。”洪武摇了摇头,收好战刀,将水袋装满,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密林中。

“揍得太惨了,这几个家伙也是倒霉,人家两个七阶武者,他们竟然也敢动手,纯粹找死。”

“你现在和小胖一定到了学校了吧,我现在在这边很好,我爸爸和妈妈今天刚走,他们非要送我来学校,其实我猜他们是想找个机会出来旅游一下,这两天他们帮我买了好多东西,我宿舍的箱子都要装不下了,我们宿舍住了四个女孩,现在还不怎么熟,爸爸妈妈一走,虽然我的箱子是满满的,但我的心一下子却变得空荡荡的。我不成仙

  所以现在静下心来后,王乐开始理智对待明天月圆之夜,是否偷偷跟着那位长老吸血鬼进入湖底地下遗址空间里面。

我不成仙看着自己手臂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颜色,瘦猴的痛神经已经完全麻木了,连同瘦猴痛神经一起麻木的,还有瘦猴的泪腺,聚会结束后的瘦猴,真是欲哭无泪啊!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呢?范芳芳那个疯婆娘,这辈子一定是暴龙投胎变成人的,她那一双小手,噢,不是小手,是爪子,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啊,还好哥们儿我还练过,要不然说不好就差点被她弄成残疾了!靠!还有她那时脸红得怎么那么快,就像猴子屁股,这疯婆娘一定是高血压。对了,更可恨的还有那两个不讲义气的混蛋,看到自己被人家“欺负”居然也不过来帮忙,不帮忙不说,他们还远远的跑到一边,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唯恐连累到他们……

它浑身金色鳞甲密布,如同黄金铸就,躺在地面上,没有半点生命气息,不知道死去了多久?

进屋之前,顾天扬深吸了一口气,再见了,我心爱的新鲜空气。

  此时王乐通过刚才的聊天,就已经知道眼前这两只吸血鬼是价值十个战功积分的公爵吸血鬼。

命运?龙烈血有些疑惑了,对于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龙烈血可谈不上有多相信,对龙烈血来说,他相信的东西只有一样,实力!只要实力足够,那么你就可以改变任何你想改变的东西。命运算什么呢?难道每个人都是老天爷的木偶吗?

  这一瞬间,王乐就感到自己的脑海“轰”了一声,一阵晕眩!

等到洪武消失在电梯里那侍女才回过神来,欢快的跑了。

就在顾天扬挺胸直腰的站得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终于轮到他们上场了。

被这样的气味包裹着的楚震东,暂时忘记了那些心中的烦恼,全心全意的在享受着这难得的一刻。

“嗯。”刘虎点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今天已经是第二次来了,对手是一个五阶武者,二年级生,实力不比我差,在擂台上战了半个小时,终究还是我差了一些,败了。”

可怕的气息令他不得不小心谨慎,连那些坠落在地面上的青黑色鳞甲也顾不上了。

对面的武师境高手话一出口就引起了一众华夏武馆护卫队战士的愤慨,纷纷拔出兵器,准备动手。

我不成仙此刻,方瑜的秘术似乎已经效果渐失,她的手在抖,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水滴落,呼吸急促,眼睛死死的盯着徐正凡,像是要吃人。

  待到俩人从别墅出来后,徐耀扬就忍不住向穆熙永问道。我不成仙

从学校里出来的车队在这里分了一次流,一些车转向了左边,一些车转向了右边。龙烈血他们的车随着前面带路的军车转向了右边。我不成仙

“49oo个名额,八千多人争夺!”

“总共就只有一份?”

  王乐也没有送黄胖子和郑歌的意思,等二人离开后,王乐就盘坐在草席上,同时不忘从自己的法眼空间里重新取出记录古法炼体之数的白色玉简。

第二十一章 逃! --(3252字)

  这时徐耀扬恨恨的说道:“陈天旭那个老贼看来留了一手,只说了这一个藏匿地点,其它的都没说出来。”

听小胖这么一说,原本正在为小胖高兴的瘦猴也没了声音。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

而龙烈血和龙悍走在村里面,大家看到他们,眼神里都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和有人想的一样,龙悍回村了,至于龙烈血,关注他的人并不多,认识他的也不多,遇到认识的,最多也只是知道他是龙悍的儿子,好象在县里读书,具体的,就不是太清楚了。那些关于他的一些若干年前的传闻,早已逐渐被小沟村的村民们淡忘得差不多了,而现在的龙烈血,表现得则像个乖宝宝,就连平时很少穿的那一身学校强迫买下的草绿色的运动服――学校的校服,他也穿在了身上,那感觉,就一个字“土”。龙烈血双手捧着那个用一块红布包着的骨灰盒,亦步亦趋的跟在龙悍身边,偶尔还东张西望一下,一脸的好奇表情,那样子,就差再戴幅眼镜,再在脸上写上“我是爱读书的好学生了!”.

  如今放松下来,仔细回想先前通过破妄法眼对那遗址空间的透视观察,给王乐的感觉就是那里除了难以想象,仿佛能自成一方天地的大以外,还是就是给人带来一种无法言语来形容的苍凉和绝望感。

龙烈血还没开口呢?顾天扬的这个问题则好像提醒了葛明一样,葛明抬起了头,放下了抓着头的手,睁大了眼睛看着龙烈血。

今天,象往常的每个星期五一样,一到下午第三节课的下课铃声一响,龙烈血就停下了手中的笔,合上了书,丝毫不理会周围同学诧异的眼神,开始收拾书包准备走人。在罗宾县一中,从成绩上来说,龙烈血不是最出色的,可龙烈血绝对是最受人瞩目的一个,这种瞩目,不是星光灿烂耀眼生花的那种,而是由距离所产生的那种间杂着好奇与其他说不清的一些东西所综合起来的感觉。这个十八岁的少年的外貌,见过的人都知道,用英俊两个字来形容似乎有些不恰当,这并不是说他长得有问题,而是在他身上,有一些用“英俊”这个词所无法表达出的一些东西,可以这样说,凡是认识他的人,先注意他的,不是他的外貌,而是他身上那种说不出来的东西。他跟那些让小女生尖叫的所谓“阳光男孩”不同,宽广的额头,挺直的鼻子,略带紫色的面孔仿若刀削,再加上经常抿得紧紧的嘴唇,这些东西,让他这张脸多出了几分冷酷坚决的味道,与“阳光”这个词搭不上多少边。让他的脸看起来有点柔和的东西是他的眼睛,龙烈血的眼睛大大的,弯长而秀气,如蒙着雾气的两潭深水,这双眼睛,就算放到女孩子身上也会让人觉得漂亮而有神韵,而放到了龙烈血身上,则因为这双眼睛,使他的面孔看起来有些天真与朦胧起来。龙烈血脸上还有一个特别的就是他那两道略显弯长飞扬的眉毛,眉毛不浓,不清,不散,不乱,象是一对在云中翱翔的翅膀,所有的这些都组合在了这个叫龙烈血的少年的脸上,不是帅比番安,却也独一无二,乍看只觉清秀,甚至是略显文气,再看则觉得清明爽朗,山高云淡,细看则摄人心魄,令人不敢逼视。他也没有值得夸耀的家世,在一个学校里,有地委书记的女儿,有法院院长的公子,还有百万富翁的千金……而龙烈血的父亲,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石匠,关于这一点,龙烈血也从来没有掩饰过,他很坦然。

我不成仙  当王乐回到住处,还没坐下歇会儿,穆熙永就上前开口问道。

从一开始他就被压制,让他很是不爽,如今终于可以反击了,自然是要好好的还回去才行。

  只见王乐捧着茶杯,坐靠到了沙发,仰着头看向吊在天花板上的灯饰,笑着说道:“这多没意思,既然想将我王乐埋骨港岛,那他们也就别想活着回内地。”我不成仙

手上缠着绷带,神情张扬的少年自然就是闫旭,他一听洪武来了眼中顿时闪过一丝狠色,却是没理胖学生,而是看向他身边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带着几分敬畏道:“表哥,人已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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